岭南集团拟将其所持有都市酒店的股权全权委托岭南酒店管理。
近期,岭南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发来的《关于收购山东星辉都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的告知函》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函》。就收购山东星辉都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酒店”)股权事项,岭南集团拟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据公告披露,岭南集团与上海瑞佳晟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香港远盛发展有限公司、陈杆、龙敢锋及都市酒店就都市酒店的股权于2023年12月1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岭南集团拟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向上海瑞佳晟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香港远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都市酒店的70%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都市酒店将成为岭南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酒店管理业务。
由于岭南控股的主营业务包括商旅出行(旅行社)、住宿(酒店管理与酒店经营)、会展、景区及汽车服务等业务,因此,都市酒店与岭南控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为了履行岭南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岭南集团拟将其所持有都市酒店的股权全权委托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岭南集团于2023年12月12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自岭南集团合法持有都市酒店70%股权起,全权委托岭南控股子公司负责管理上述股权直至岭南集团不再持有都市酒店的股权;
2、自本承诺函生效且岭南集团合法持有都市酒店70%股权之日起3年内,岭南集团将在都市酒店第三方回款等事项规范并符合上市公司内控标准的前提下,与岭南控股达成合意及履行法定程序后,将所持都市酒店的股权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岭南控股;
3、前款3年承诺期届满,若岭南控股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岭南集团将于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年内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都市酒店的股权。
4、上述承诺于岭南集团对都市酒店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岭南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岭南控股造成损失,岭南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岭南集团收购都市酒店70%股权,计划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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