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信中国”公众号消息: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请输入观点
请输入验证码
微信识别二维码参与话题讨论
评论区
豆汁儿咖啡老王
罚款恐怕还只是开始,一个部门罚完,下一个部门继续,有个打头的。罚完了估计还要继续整改再公布整改结果,够滴滴喝一壶的了。